在帮雇主王小利家抢收桔子的时候,雇工张云不慎从桔树上跌落受伤,被送至医院治疗花费数万元,南丰县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的规定判定雇主王小利承担一部分费用两万三千元,但判决书生效数月,王小利一直拒不履行,张云遂请求该院执行局依法执行。
据执行法官介绍,王小利拒不履行的原因在于他认为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张云应该认识到爬树摘桔子有危险性,可是王云没有向他要爬树的梯子而是擅自上树,摔伤责任理应由王云自己一人承担。然而,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个人之间发生的劳务更加注重保护雇工的利益,该院法官也是依法判决。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向王小利及其家人解释法理,均遭到对方的拒绝。
2月17日,当几名执行法官再次上门找到王小利准备执行的时候,意外遭到多位村民地阻挠,在突发状况面前,执行法官沉着冷静,马上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该所所长带领足够警力与当地村民交涉,成功帮执行法官从困境中摆脱出来。此外,在该所吴所长的帮助劝导下,王小利及其家人认识到了阻挠法官办案后果的严重性,并答应第二天来法院与申请人协商执行方案。次日,王小利如期而来,并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昨日,笔者从该院执行局了解到,王小利已经缴清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款项,并认识到自己阻挠法院司法的错误。王小利说,今后他家请人摘桔子时一定尽量为雇工们提供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做好监督工作。他还说,希望政府加强劳务公司的培育和管理,如果方便从劳务公司请人做事的话,他一定请劳务公司来帮忙,这样也免去许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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