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赶到现场时,伤者已死亡。民警勘查发现,现场只留下肇事车辆前保险杆一些塑料碎片、漆片和车辆右大灯灯罩玻璃碎片,肇事车辆早已逃逸在了黑暗的夜色里。
行人被撞身亡 肇事车辆逃逸
3月7日21时47分,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有行人报案称,2分钟前,昌厦公路新车站路段,一辆越野车撞倒一行人后往迎宾门方向逃逸,行人受伤严重……
值班民警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往现场,同时在途中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大队迅速启动了事故逃逸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3·7”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侦破工作领导小组。
民警到达现场后,经120急救中心医生确认,伤者已死亡。
民警勘查发现,现场留下了肇事车辆前保险杆一些塑料碎片、漆片和车辆右大灯灯罩玻璃碎片。
据报案群众描述,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越野型小汽车,因夜晚视线不良,同行群众未能看清肇事车辆号牌。
多番做工作 嫌疑人自首
当晚,专案组民警调阅录像资料,发现肇事车辆在县二中方向消失。民警围绕县二中周边各住宅小区、单位展开排查,并调阅小区监控录像,但均未发现肇事车辆。
次日凌晨4时,专案组决定:继续调阅监控录像,全面掌握肇事车辆事发前、事发后行驶轨迹。
民警经排查发现,肇事车辆在事发前是从县城某KTV停车场驶出,并基本确定了肇事嫌疑人。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掌握了事发当晚与肇事嫌疑人一同在KTV娱乐的朋友手机号码。
3月8日21时20分许,专案组民警打通了肇事嫌疑人朋友电话,在电话里经多番作思想工作,当天23时36分,肇事嫌疑人霍某某在其朋友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审理中,霍某某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据其初步交代,3月7日21时45分许,其驾车从县城某KTV出发回住宿地,途经昌厦公路新汽车站时,撞上正在其右侧行走的行人。此时,距前一晚接到报案,时间仅过去了2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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