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坚持民生导向,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服务民生的着力点,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积极介入引导侦查,对涉嫌食品安全的犯罪实施整体性打击。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食品犯罪案件,选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案件各关键环节细致取证,并根据食品犯罪利益链条长的特点,建议侦查突破个案,以点带面,实施整体性打击。2013年以来共介入引导侦查食品犯罪案件4件4人。
同时,该院延伸监督触角,确保案件不流失。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等食品监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台账,实现对案件移送、办理、执法动态的流程跟踪与监控,严防案件流失。2013年以来,该院建议食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5人。
此外,该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推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能。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食品监管不到位问题,先后向食品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食品监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接建议后,当地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单位50多家,对3家涉嫌“无证经营”的单位立案调查,下达监督意见书20余份,关停9家无证经营小食杂店,食品监管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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