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人民在春节期间中吃上安全肉、放心肉,按照赣牧防办[2012]29号和抚牧局[2013]4号文件要求,南丰县畜牧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畜禽产品的检疫力度。具体措施如下: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电视专题宣传活动。为加强宣传力度,县畜牧局向各乡镇兽医站发放《动物防疫法》、《畜产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印发了相关宣传单3000份,在各集贸市场、乡镇圩上等处发放给市民,还通过电视专题宣传,以提高广大群众对畜产品的安全防范意识。
2、对养殖场展开“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拉网式大检查。为保障畜产品源头的监管,县畜牧局与养殖户签定了《规范使用兽药、添加剂承诺书》。近期,我局(包括乡镇站)已对全县259个规模养猪场和7个养牛场进行了“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100斤以上的生猪进行尿检,每个养殖场抽取1-3个尿样进行“瘦肉精”三项检测,目前未发现添加“瘦肉精”、违禁药物和人用药品兽用的行为。
3、全县13家兽药和所有饲料销售点进行大检查。我县有13家通过GPS验证的兽药经营店,县畜牧局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要求销售的兽药必须有取得兽药GPS论证的生产企业,并建立好购销台账,不得经营赣牧局[2013]3号文件中涉及我省32家企业63批次的假劣兽药,也不得经营赣牧局[2012]82号文件中涉及我省41家企业91批次的假劣兽药,更不能经营人用药为兽用。在今年1月中旬,我局与农业局检测中心对全县饲料店进行了抽样送检,目前未发现经营兽药、饲料的不法行为。
4、协助“三统办”对饭店、肉品店、流动摊贩肉制品进行突击检查。县畜牧局积极配合“三统办”深入各饭店、肉品店、流动摊贩肉制品处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肉品的品质和检疫情况,以全面保障畜产品的安全使用。
5、加大定点生猪屠宰场检疫力度。南丰县畜牧局现已从县边检站调派3人到县城、太和、白舍三个定点屠宰场加强监管,对于无耳标和无产地检疫票证的生猪坚决不让其进入厂内屠宰,对于检出的病猪、“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生猪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今年1月23日起,把“瘦肉精”抽检比例从日常的3%提高到5%,从而把好全县生猪屠宰关。
6、对全县集贸市场和超市内所有冷冻冷鲜肉类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全县共18个冷冻冷鲜肉点和5个超市冷冻肉点进行了大检查,检查内容为:检疫大小标识、生产日期、肉质新鲜度、入库台账记录检查等,同时,抽取样品进行“瘦肉精”检测,目前未发现劣质、过期和检测不合格的肉产品。
7、加强生猪家禽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调运审批批制度和报检制度,加强免疫耳标、产地检疫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消毒证明等畜禽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以把好流通关。(程国华)
【相关新闻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