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贫困群众“保命钱”和减贫脱贫“助推剂”的扶贫救助资金,常遭到一些部门“揩油”和“打劫”,个别干部甚至将“扶贫救助”变为“劫贫济私”。针对扶贫救助资金存在的问题,南丰县纪委结合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立足自查,加强检查,刹风整纪,严肃问责,防止“扶贫款”变成“唐僧肉”。
立足自查,加强检查,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主管部门主动出击,全方位自查,大力度检查。县扶贫办和民政局主动承担主管部门的责任,与县纪委沟通,并多次请示上级部门,邀请财政和审计部门组成自查组和检查组。自查组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清理资金流向,一查到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力,不按时按要求完成自查督查的单位、该发现而没发现问题的单位,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刹风整纪,严肃问责,实现以案促纠的治本作用。县纪委根据“三转”要求,强化监督,重点查办案件,执纪问责。一是强化纪检监督职能,成立6个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组分片监督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并纠正民生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向主管部门调研资金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理清查案思路;三是梳理近几年有关这两项民生资金的信访案件,摸清案件特征;四是查办案件,严肃追责,以案促纠。
(罗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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