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丰县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的领导责任和气象、财政、民政、国土、农业、水利、林业、卫生、教育、安监、公安等19个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并对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方式和工作程序等作出规定。
《方案》的出台,将完善南丰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在县政府的主导下,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协作,联合应对,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之规定,切实做好气象灾害的预防、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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