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丰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向县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等惠民资金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保障惠民资金安全。
南丰县检察院经过调查研究和分析总结,发现县财政部门和部分乡镇政府在涉农惠民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监管制度缺失等。
为此,该院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政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建立涉农资金专项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推行政务公开,促进阳光管理;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和侵吞惠民资金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该院干警在回访中了解到,通过教育和整顿,该县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等惠民资金管理部门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集中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惠民资金监管制度及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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