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针对以往部分乡镇纪委发现不了问题、解决不了问题的现象,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带、管、帮、纠”四字办案举措,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零办案”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件,处理相关党员干部25人,5个乡镇实现了自办案件“零”突破,办案率明显提升。
常委包片“带”。该县实行纪委常委包片负责制,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支持和领导。对无案件的乡镇着重指导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帮助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实行“一对一”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掌握办案的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办案能力。
日常督查“管”。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月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乡镇纪委和个人给予批评,并要求在会上说明原因;二是各纪工委定期对所联系挂点的乡镇进行案件查办工作督查,解决了乡镇纪委有案不敢办、不愿办、办不好和办人情案的问题。
联合作战“帮”。一是协调公安、财政、审计、法院、检察、组织人事等职能部门与乡镇纪委联合办案,从线索和资源上给乡镇纪委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各乡镇纪委交叉办案,整合办案力量,通过统一的“办案人才库”管理调度,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案件查办工作上,避免了“有案无人办”和“有人无案办”的现象。
责任追查“纠”。该县纪委制定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将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工作履职能力较差的纪检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违纪问题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走过场,产生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所在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的责任。(彭清华 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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