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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信息网讯 江西省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省自1995年5月1日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据悉,全省四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做了调整。南丰县属于四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1060元/月调整为11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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