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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江西日报记者 张武明
“羊肉没吃到,惹得一身骚。早知这样,真该对亲戚严格要求。”10月14日,已由副县级领导干部降为科员的南丰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孙木林懊悔地说。
对孙木林的处分,源自省委巡视组上半年在南丰县的巡视。今年4月,省委第五巡视组进驻南丰县开展专项巡视时,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孙木林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巡视组随即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至抚州市纪委,要求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我们迅速抽调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到孙木林所在单位调查取证。”负责办理此案的黎桃英说。经过办案人员的多方取证、调查核实,案情终于初露端倪。
经查,2012年至2015年期间,孙木林侄子孙某利用孙木林职务影响,承接南丰县公安局办案区审讯监控设备和看守所高清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等14项工程,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15万余元;承接南丰县正兴搅拌厂砂石料供货业务,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并少缴纳税款38.57万元。
孙木林妻子的外甥女在县公安局附近开了一家经营烟酒、土特产的店,利用孙木林职务影响,向县公安局销售烟酒、食品40余万元,从中获利7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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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只要不违法,对亲戚能帮就帮点,不料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孙木林承认了违纪事实。
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办案人员还发现孙木林存在收受礼金、贪污受贿、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主要责任、工作失职等问题。
9月25日,抚州市纪委常委会经研究并报抚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木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取消其副处级待遇,降为科员。
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10月10日,抚州市纪委将该案向全市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搞好对照检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此举就是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来影响大多数,让广大党员干部对纪律‘有感觉’。”抚州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说,纪律审查要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要围绕‘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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