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晚9时许,火车东站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名群众的匿名电话称:其多年前从部队退伍时,私带了一些军用子弹回家珍藏以留作纪念,早几日路过南丰火车站时,看见张贴的《南丰县公安局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认识到了私藏弹药的危害性,询问如果到派出所主动上交,是否可以不予处罚。接到电话后,民警高度重视,向该名群众详细讲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其尽快来公安机关自首并交出非法物品,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该名群众终于打消了顾虑,第二天上午,主动来到火车东站派出所自首并上交了33发军用子弹(其中手枪子弹14发,步枪子弹12发,机枪子弹1发,空包弹6发)。民警对该名群众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其前来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交出弹药的行为予以了肯定。目前,收缴的弹药已移交上级公安机关处理。
警察蜀黍鼓励群众举报、主动上交私藏的涉枪涉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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