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日前,按照厅交管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支队文件精神,4月30日和5月5日、12日、19日、26日为全国统一行动日,5月2日、9日、16日、23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南丰大队决定于4月30日至5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
4月30日晚7时30分,南丰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在县城国安路、子固北路、桔都大道等路段设置查车点,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此次行动持续近2个小时,共出动警力60余人,警车4台,检查各类车辆200余辆,共查处违法行为20余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起,形成了辖区酒驾行为高压严管态势,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5月2日晚7时许,南丰大队组织民警在县城国安路、子固北路、南广路、桔都大道第一盏灯等路口设卡盘查过往车辆,此次行动持续近2个小时,共出动警力50余人,警车4台,检查各类车辆200余辆,共查处违法行为10余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起,形成了辖区酒驾行为高压严管态势,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同时为了增强警示教育作用,大队通过县电台、微信、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介加大宣传效果。使广大驾驶员认清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有效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南丰交警温馨提醒您:别让酒杯碾碎你回家的路,别让醉驾撞碎家中那盏等候你的灯!
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94-3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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