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可总有一些驾驶员不顾生命危险,依然任性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6月20日5时许,抚州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临川区罗湖镇杨泗桥一男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撞上了前面一辆三轮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请民警前去处理。
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看到一辆厢式货车和一辆三轮车停在事发现场,地上有一些车辆散落下的碎片,一名男子躺在货车右前轮底下,经医护人员检查已无生命迹象。
现场一名姓高的男子告诉民警,他是肇事货车司机的朋友,货车司机姓何,系南丰县琴城镇人,现已经逃离现场。经询问,事发当日,高某某坐在货车的副驾驶位置,他和货车司机何某某从南昌卸完货后返回南丰,在途经316国道临川区罗湖镇杨泗桥段时,由于对面来车灯光晃眼看不清路况,不慎撞上桥中间的水泥墩。之后,何某某赶紧往右打了方向盘,撞上了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
事故发生后,何某某发现三轮车司机当场倒在在血泊中,因为害怕就弃车逃离现场,高某某见此情况,立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根据高某某提供的线索,立即拨打了何某某的电话,可手机是关机状态。通过高某某提供的何某某家庭住址民警很快找到了何某某的家人,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反复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要求其劝何某某尽快投案自首。
6月21日上午,抵不过压力的何某某(男,45岁,南丰县人)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南丰琴城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了6月20日早上4:30时许,他驾驶赣F66HXX轻型货车撞到一辆三轮电动车后逃逸的事实。据其交待:其驾驶证为C3D,按照规定不能驾驶厢式货车,其目前正在进行相关驾照的考试,但考试还没考完,抱着侥幸的心理,也出于对自己驾驶技术的自信,没想到在南昌去南丰的路上途径罗湖镇杨泗桥时发生了该起事故了。事故发生后,朋友劝其报警,但自己极度害怕便选择了逃离现场,现在想想真是后悔不已。
目前,何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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