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江西省南丰县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实行每周一节交通安全课,做到课程表上游安排、学生手中有教材、教师上课有教案,交通安全交与有记录、询问学生有效果。
据悉,南丰县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年教学计划,保证每周都有一节交通安全课,并组织、动员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2次的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县里规定,各学校必须把学生的交通全行为与德育法制教育相结合,列入日常操评考核内容。使用记分卡对违法行为进行计分、对守法行为进行奖励。每学期交通违法累计达10分以上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中小学校普遍建立交通安全“双辅导员”制,有专门的交警作为校外辅导员,有专门的教师作为学校、班级的交通安全辅导员。建立县、乡镇、学校、班级四级交通安全辅导员网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交通安全辅导体系。各学校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备有相关的学习、宣传、教育材料,向学生开放。同时,在学生上下学通道、家长等候区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明显位置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橱窗和标语;每个教室内有“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和“做文明小使者”的关爱性永久固定标语。班会中要增加交通安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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