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跳河轻生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南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和消防官兵经半个多小时救援后成功将其救起,使其脱离危险。
当日凌晨2时25分左右,南丰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处警四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南丰县城索桥上有人跳河落水。接指令后,特巡警大队副教导员立即带领民警及辅警火速赶往现场,在事发地附近搜索后发现,在索桥下游靠河东一处崖石旁发现该轻生男子。此时,天空正下着小雨,室外温度只有3度左右,且水流湍急,处警人员利用救援装备向该男子靠拢,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努力,与消防官兵合力成功将该男子救起,抬上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目前,该男子已脱离危险。
后经民警询问得知,该男子姓赵,30岁,家住琴城镇新建路,轻生原因是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一时想不开才跳河轻生。经民警及其家人耐心做轻生男子思想工作,轻生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法,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朱树群、邓印军)
【相关新闻导读】
·南丰大桥一年轻女子跳河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