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网友向《问政江西》反映,自己所在的南丰县莱溪乡上潺村上潺组,被纳入了扶贫名单内,但老百姓未得到一分钱的扶贫款,因此质疑扶贫款是否被挪用。对此,南丰莱溪乡政府回应,扶贫款专款专用,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是发放到个人,也不存在被挪用情况。
网友称,在南丰县的政府微信平台得知,中央和省里都下拨了大量的扶贫款用于扶贫,而自己所在莱溪乡上潺村上潺组就在扶贫名单里,但目前为止老百姓没有领取一分钱的扶贫专项资金。
对此,记者联系了南丰县委督查室,随后问题被转交给莱溪乡人民政府。莱溪乡人民政府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并通过“问政江西”进行回应,2016年7月乡政府上报扶贫资金上潺村整村推进20万项目中,已报上潺村小组新农村建设资金(路面硬化)9万元,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该项目已于当年完工、验收,并拔付相关资金;余家山至姚古巷路8万,姚古巷排水沟建设3万,都已完工;2016年10月开始,因贫困村脱贫需要,按照贫困村脱贫“八项指标”要求,主要解决25户以上的村民入户路、排水沟、改水改厕建设等,乡政府根据上潺村各村小组实际情况,把资金分别用于余家山11.4万元、姚古巷9.8万、直源一二组31.6万。
莱溪乡人民政府还表示,扶贫资金是用于基础建设、产业发展,并不是发放到个人,贫困户个人补助资金按相关优惠政策另行补助。(黄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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