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县城小学新生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抚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抚教基字〔2014〕32号)和《抚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抚教基字〔2014〕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南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为依据,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按学区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县建立和完善县城小学学生入学工作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不断促进公平教育。
3.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政策,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二、学区范围
依据县城街道、路段、门牌号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划定学区范围。2017年学区范围如下:
1.实验小学:解放路、胜利路、人民路、建设路、城墙路、琴城路、盱江路、沿江路、大桥路,交通中路以东(县人民银行至凯仁饭店),果园村石背路段。
2.附属小学:老仓山路、新建路(财政局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新仓山路、街心花园、交通中路以东(县综合楼至县疾控中心),交通南路以东双号(中兴广场至明珠公寓)。
3.子固小学:桔都大道以南(双号)、南广路、交通南路以北(单号)、康都南路、桔苑南路、子固南路、美食街、轻纺城、琴台湖、桔都大市场、琴湖御景、琴湖中央城。
4.桔都小学:桔都大道以北(单号)、傩乡大道、学府路、国安路、子固北路、桔苑北路、康都北路、竹马路、琴台河阳光城、书香琴苑、国际花园、玉龙花园、未来城、千禧小区、学府佳苑、宏恒花园、龙翔花园、天赐良苑、琴台河御府、嘉禾天城、桔都阳光城、南丰一品、香格里拉、滨江一号。交通北路单号249号以后(凯仁饭店对面至加油站),交通北路双号164号以后(华民康大药房至弘业花园)、盱江花园。
5.桔都小学朝先分校:朝先村、交通中路以西至交通北路单号247号(原集中办事大厅至凯仁饭店对面)。
6.实验小学明德分校、附小瑶浦分校、子固小学梓和分校:按县政府会议纪要[2012]17号明确的学区招生。同时,在县城4所小学学位不足时,视实际情况,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部分新生到分校就读。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县城小学招生的对象及条件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依据,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1. 户籍在县城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在县城,认定材料为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非县城户籍但父母在县城购房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非县城户籍人员在县城购房,其子女随同父母已在县城所购房屋实际居住,且上学期间有监护人看管,可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入学。认定材料为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及家庭的水电费发票等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已入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出示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购房原始发票、小区物业管理费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下列条件,根据其实际,统筹安排到县城相关小学就读。
(1)在工业园区自主创业,或在县城创业、经商人员,其子女入学需提供下列认定材料:
①原籍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
②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时间至2017年8月31日达一年以上)与税务登记证。
③与县城学生入学相同的其它材料。
在县城创业经商的,还需由学校对照营业执照现场核实。
(2)在工业园区或县城稳定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入学需提供下列认定材料:
①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经县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
②用工单位为父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至2017年8月31日达一年以上)。
③原籍户口簿,户主为其父母。
④与县城学生入学相同的其它材料。
4.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依据有关政策,根据其实际居住地,优先安排到县城相关小学就读。需提供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军烈属证明》或其它有效证件,并提供能反映儿童与军烈属家庭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8月上旬,县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县城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等。
2.报名登记。8月23日至25日,法定监护人持招生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到对应的学区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并向学校提交《入学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对提交的材料以示负责。
3.审核确定。8月26日至28日,报名登记结束后,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名登记表交教体局备案。对属特殊情况的,学校还需报请教体局进行复核,教体局根据各学区学校新生入学学位,作好统筹安排。
4.办理入学注册手续。8月29日-8月31日,适龄儿童按照公布的分班名单办理入学手续。如学生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真实,甚至是伪造的虚假材料,一律不予办理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并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县城小学要高度重视一年级招生工作,要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确保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县城小学要严格按照县教体局核定的计划招收新生,严格控制新招生年级班额,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增减招生计划需报教体局审批,对擅自接受计划外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教体局将不办理新生学籍。
3.学校均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选拔招收新生,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4.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经县教体局批准后,可办理借读手续,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县城小学不得擅自收取外转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严明招生纪律,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的有关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县城小学招生政策,不得在招生工作中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行为,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1.转学工作。非县城户籍但在县城购房并已实际入住,如其子女确需从农村或外地小学转入县城小学就读其它年级的,则按可用学位统筹安排转学。
根据目前县城各小学可用学位,具体为:实验小学、子固小学、桔都小学分别负责接收本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属于附小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由子固小学、桔都小学共同负责接收,具体以仓山路(延伸至老县委)为界,仓山路以北的转入桔都小学,以南的转入子固小学。教体局可视学位实际情况,统筹县城小学的转学工作。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按照新生报名登记的时间,到转入学校登记初审。
2.学区范围补充说明。昌厦公路以西、桔都大道延伸段以南符合县城小学就读条件的新生,划入子固小学学区;昌厦公路以西、桔都大道延伸段以北符合县城小学就读条件的新生,划入桔都小学学区。
3.县城西门棚户区改造涉及到的拆迁居民户的子女入学或转学,需复印原房产证并加盖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公章,作为入学或转学的认定材料。
4.特殊学校招生。县特教学校招收在县城有稳定住处和监护人监管的适龄智障少年儿童。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附件:
2017年秋季县城新生入学(转学)报名材料真实性
承 诺 书
________学校:
本人子女________参加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转学)报名,所提供的户口薄、出生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等有关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愿按2017年秋季县城小学新生招生方案的有关规定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签名:______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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