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南丰县林业局积极加强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系,兑现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2012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20万元,全部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形式发放到项目实施农户手中,做到了不滞留、不挪用、不挤占、不转移,真正维护了项目实施农户的合法权益。
该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后续产业发展建设实施总面积6400亩,其中新造工业原料林面积4800亩,毛竹林低改面积1600亩,涉及10个乡镇32户农户,全部为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退耕还林乡镇、村的实施农户。县林业局与实施农户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今年4月又进行了县级自查验收。验收面积6400亩,合格率100%,项目建设真正做到了“按方案设计、按合同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兑现政策”。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退耕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也确保了“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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