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的少女外出务工没有领到工资,身上仅剩下的钱只够买到回抚州的车票,无钱回家的她徘徊路边,民警得知情况后将她送往了救助站。
7月16日18时许,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站台附近有人需要帮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通过与报案人联系,民警在站台边找到了这名需要帮助的少女。经过了解得知,女孩姓周,今年17岁,是南丰人。不久前周某前往厦门某工厂做普工,做了几天后周某决定回家,但是工厂拒绝向她支付酬劳。周某身上剩下的钱只够买从厦门回抚州的车票,当日下午到达抚州后身无分文的周某没钱再购买回家的车票,六神无主的她只好在街上徘徊。“当时我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附近徘徊,一名好心的阿婆看到我,就问我有什么事,我将我的遭遇告诉了她,是她帮我报了警。”周某说道。
随后,民警将女孩送到了市救助站。昨日上午,记者从市救助站了解到,工作人员已安排女孩回家。(晚报记者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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