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南丰县公安局快速反应、缜密侦查、周密部署,仅用12小时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吴某(男,25岁,南丰县三溪乡人)被抓捕归案,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
2013年8月5日晚22时23分许,南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案称:在南丰县新县幼儿园门口处有人被刀砍伤。接报后,处接民警和120医生到现场确认受伤男子已死亡。案发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汇报,同时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该局党委委员、副政委章晓坚,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游坤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邓小刚率先组织有关部门民警、侦技人员及法医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副县长、公安局长孙木林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并作出指示,要求组织精干民警迅速破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会明、刑侦支队万磊政委等领导及时赶至南丰亲临现场指导破案工作。
经初查,中心现场位于南丰县新县幼儿园大门附近,死者罗某某(男,31岁,南丰县琴城镇人)死于一部轿车副驾位置上。经对死者关系人及案发当天活动进行细致调查,未发现重大犯罪线索。经采取图侦侦查,侦查员调取了新县幼儿园大门处监控,发现案发时段除疑是死者汽车出现外,还发现一部戴有两人的白色摩托车,由于监控录像分辨率较低,无法看清摩托车上人的长像。于是,查找该摩托车及车上人员成了破获本案的关键。
8月6日上午,该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在琴城镇朝先村斜石陂水库处发现一部无人认领的白色摩托车,经对该摩托进行勘察,发现车身多处有细微点状血迹,办案民警赶赴出售该摩托车的车行调查,确定车主系王某(女,23岁)。正当民警赶赴王某家调查其社会关系及摩托车使用情况时,嫌疑人吴某(王某的前夫)迫于强大的政策攻心压力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交代和其前妻王某晚饭后骑摩托行驶至桔都广场处时,与在该处打电话的罗某某因琐事发生打斗,期间吴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罗某某杀死后潜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黄贵辉 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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