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拨付创建旅游品牌奖励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兑现抚州名人雕塑园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南丰县潭湖景区、乐安县流坑景区创建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奖励。
为充分调动全市创建旅游品牌的积极性,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旅游品牌,加速实现我市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产业大市的跨越,市政府今年4月研究制定了《抚州市创建旅游品牌奖励办法》,对完成相关品牌创建的重点旅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奖励,具体标准为:被评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市政府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五万元;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的,市政府分别奖励20万元、五万元;被评为国家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受益地政府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被评为江西省5A、4A级乡村旅游饭店的,受益地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五万元。
据了解,市政府创建旅游品牌奖励政策出台后,我市各景区创特色、创品牌积极性大增,今年以来新增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全市总数达到两个。新增省级风景名胜区两个,全市总数达到3个。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我市共接待游客687万人次,同比增长19.1%;实现旅游收入53.3亿元,同比增长22.8%。
晚报首席记者游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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