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势头,维护县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林权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的顺利进行,南丰县自2009年12月开始,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今冬明春“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乱采滥挖、运输加工野生植物等行为。该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和林业工作站将通力合作,着力从源头上加以整治,对典型案件将通过媒体进行全程曝光,对够上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要求,参加专项行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办案质量。要通过专项行动,真正规范全县野生动植物养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为建设和谐平安南丰、绿色生态南丰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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