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8日,抚州市南丰县莱溪乡杨梅坑村平家堡组江某在家维修电路时不幸遭遇意外触电身亡。经调查江某系我公司被保险人,2009年7月28日被保险人已在新华购买了4.9万保额的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被保险人出险后,查勘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了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了调查并为被保险人家属送去慰问以及理赔流程指导。2010年4月6日上午10点,新华保险抚州中支理赔人员冒雨来到了南丰县莱溪乡杨梅坑村平家堡组被保险人家中,将9.8万元赔付款及时交到了江某家属手中。从被保险人的家属提出理赔申请当天算起,理赔人员仅用了5天就完成了对江某家属的理赔,江某家属对新华人寿理赔人员迅速人性化的理赔方式表示非常的满意。(罗宏 孟筱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