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取缔了位于该县城乡结合部两处无合法证照的“地沟油”窝点,查扣地沟油4桶,共计720公斤。
据了解。4月24日上午,南丰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可能在加工地沟油,该局执法人员采取蹲点方式,在该县城乡结合部,查处了两处生产加工“地沟油”的窝点,均位于较偏僻的养猪场内。经调查,两当事人均以办养猪场为掩护,批量生产销售地沟油,自去年起从事此加工活动,目前分别销售“地沟油”47桶和8桶,均以每公斤1.6元的价格卖给一专门上门收购的赣州人。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其非法经营场所进行了取缔,并当场查扣了4桶地沟油,共计720公斤。(胡松华 周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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