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件被采纳,有效地维护了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权益。
该院保障了在押人员知情权。在押人员向该院驻县看守所检察人员反映他们进看守所之后,办案单位并不宣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只叫在押人员签名,他们实际上对各诉讼阶段的告知书内容并不了解。驻所检察人员得知后,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押人员签字时,应向在押人员宣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使在押人员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办案单位按照该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
该院维护了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权。部分在押人员反映:中午吃不饱饭,数量少,菜的质量差等情况,驻所检察人员得知后,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在押人员的饭菜质量有待提高,数量需要增加,确保在押人员吃饱的检察建议,看守所已接受此条建议,保证在押人员能吃饱。(通讯员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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