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集中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抚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卷烟经营严格做到“两个严禁”的通知》(抚烟监〔2010〕8号),在学习中着重强调对违反“两个严禁”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省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赣烟专[2008]31号)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学习,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两个严禁”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树立了卷烟规范经营自律意识。
该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强调在卷烟经营管理实际工作中,必须大力贯彻落实好卷烟经营“两个严禁”规定:严禁违反有关价格政策规定销售卷烟,严格执行市局(公司)规定的卷烟供应价格管理规定;严禁克扣零售客户卷烟,大力加强对紧俏卷烟供应的管理,严格加强对客户经理、送货员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对卷烟经营的内部监管,着力本局提高卷烟规范经营管理水平。(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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