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是南丰县政协委员密切关注的一项民生工作。为了实施这一项民生工程,南丰县政协先后向县委、县政府“以创建农村生态环境为契机启动农村清洁工程,打造文明生态新村”的提案,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目前已取得初见成效。
探索了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模式。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分拣,该县将农村日常生活垃圾分为五种处理模式:一是可回收的垃圾进行回收销售处理。二是建筑垃圾进行填坑铺路处理。三是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全县集中处理。四是有机垃圾进行沤肥处理,或经太阳能系统消化处理。太阳能有机垃圾处理系利用有机垃圾本身携带菌种或外加菌种进行消化反应,应用太阳能作为消化反应过程中所需能量,对有机生活垃圾进行卫生、无害、减量的生物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垃圾成为腐熟性有机物是最佳生物肥,达到资源再生循环的目的。该模式非常适合南丰每到秋冬蜜桔上市季节,因大量腐烂蜜桔而产生的有机垃圾多、处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目前,南丰县已在市山镇试点,投入约2万元建起了太阳能有机垃圾处理系统投入使用。五是其它垃圾进行集中焚烧处理。即以乡镇为单位建垃圾焚烧中心,将集镇和各村垃圾统一集中焚烧处理。兴建焚烧中心需购置一套约12万元的垃圾焚烧设备,加之征地、土建等费用,总投资20余万元。一座焚烧场日处理垃圾5-7吨、每小时耗电2-3度,炉内最高温度可达1300-1500℃,因高温燃烧充分,经憋烟系统及循环水道过滤,排出的废气为白色气体,对桔树等农作物及人体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具有环保性能好、操作简便、实用性强等显著特点。目前,南丰县选择在白舍、莱溪、市山、付坊、洽湾5个乡镇试点,之后分期分批推进,5个试点乡镇焚烧中心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组建了精干高效的保洁队伍。在充分调动理事会及农民两个主体积极性的同时,十分注重抓好专职保洁队伍这个主体的建设,主要包括村级保洁员、乡镇清运员和焚烧员三类。首先,南丰县采取低保加补贴的方式,为全县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及乡镇所在地共配备了268名保洁员。保洁员优先从当地低保户或困难户中选聘,实行一年一度的聘用制,上岗前由县、乡负责集中系统培训或实地参观,使每个保洁员都能掌握垃圾如何分类、废品如何销售、自己每天要做什么事、应达到什么标准和要求。其次,由乡镇财政负担,每个乡镇垃圾焚烧中心配有1名专职焚烧员和若干名垃圾清运员,清运员负责将集镇和各村的垃圾统一清运至焚烧中心,焚烧员负责将进入中心的所有垃圾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建立了多方筹措的投入机制。按照“县财政补一点、挂点单位帮一点、乡村挤一点、群众筹一点”的原则,建立多方筹措的农村清洁工程投入机制。一是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县财政共配套78.23万元农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按每个点3000元的标准,为全县2006-2008年184个新农村建设点安排55.2万元,主要用于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万元用于集中采购垃圾桶、板车、铁铲、铁钳、扫把等保洁工具;安排8万元办公经费)。二是凡历年来各新农村建设点上的县直挂点单位,每个单位每年再帮扶1000元,共23.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点上的投入不足。三是各乡镇垃圾焚烧中心所需的投资,由乡镇财政负担,5个试点乡镇共投入130余万元。此外,乡、村还要为每个保洁员每月补贴100-150元工资。四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农民每户每月交纳2-5元的卫生费,主要用于补贴保洁员工资。
配齐了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今年全县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及乡镇所在地,全部配齐必要的垃圾处理设施和装备,具体配套标准为:户配2个垃圾桶和1只环保垃圾袋。村点配1间垃圾屋、1间垃圾分拣房、1个沤肥窖、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与服装,大村视情况按2-3个村点的标准配套。乡镇配1个垃圾处理中心、1辆机动运输车、1名专职操作员、若干名清运员。上半年,由县新村办及城管局牵头,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运作,按每户2只环保垃圾桶,每村点1辆板车、1把铁铲、1把铁钳、2只扫把、1个撮斗、1套保洁服的标准,为全县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及乡镇所在地统一购置了保洁工具。
开展了全面彻底的整治活动。重点选择昌厦线、南建线、盱江沿岸村庄和乡镇所在地,动员机关干部、村民,对路面和沟渠的垃圾、污泥、杂草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并对一些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了大力整治。同时,还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我做文明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各中小学每学期上一堂环保教育课,开一次“文明伴我成长”主题班会,组织一次外出义务清拣塑料垃圾活动,努力把广大中小学生培养成为清洁工程的小宣传员、小监督员和小保洁员,从而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推动社会的良好氛围。
健全了运转规范的长效机制。逐步制定了村民理事会、保洁员、乡镇清运员、焚烧员等工作职责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巡查、年终一考评等督查考核制度。年终,把农村清洁工程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评范畴,与新农村建设考评直接挂钩,凡该项考评排位靠后的,一是取消乡镇新农村建设评先资格,二是视情况拔部分专项经费用于奖补成效好的,三是次年新农村建设选点定点时少给点或不给点。此外,积极引导各试点村经常性开展“整洁村庄”、“卫生庭院”、“清洁农户”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创评活动。(朱树群、赵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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