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获悉,为依法监督短刑犯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南丰县检察院决定在县看守所开展为期1个月的短刑犯减刑假释专项检察。
检察内容包括,今年以来县看守所有否按照市公、检、法三家制定的《关于办理看守所服刑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1年以下自然留所服刑人员提请减刑、假释;存在对1年以下自然留所服刑人员符合减刑、假释条件,而不予提请减刑、假释的情况等,该院要求监所检察科,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起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将专项检察情况及时报抚州市检察院监所处。(赵敏首席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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