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损失后只付3万元,南丰法院判决货主兑现承诺
16年前,浙江老板李某22万余元货物被骗,李某公开承诺10万元巨额悬赏举报人。南丰县居民吴某提供线索使这桩积案告破,不料李某却违背悬赏承诺。为此吴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1994年12月2日,李某购买了价值22万余元的铝材等货物需要运输,不料雇请的南丰县两名货车司机将材料偷走。李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2005年11月15日,李某公开书面承诺:悬赏10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2006年1月18日,南丰县居民吴某向当公安局举报了卢某二人,为此,积案一举告破。但李某却只付给吴某悬赏金3万元,另外7万元却拒绝支付。
2010年11月21日,吴某将李某告上法庭。南丰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支付剩余的7万元悬赏报酬给原告吴某。(张南山记者吴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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