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按照“创新模式,强化制度,完善监管”的阳光操作模式,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凸显出“阳光效益”。
该县将建设项目、土地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中心,全部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此举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场所分散、不利监督等现象,建立了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使县内所有依法应实施的招投标交易活动全部在“阳光”下有序进行。同时,强化了监督管理,采用“一个平台操作,多个部门监督”的运行模式,并从重点环节入手,严格把好标的信息发布、报名保密、场外巡察、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关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1—10月,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进场交易数量153项,成交额达7.35亿元,实现增收金额2.06亿元。(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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