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联动、内部协作、监督同时也不放松职务犯罪预防。南丰县检察院构建起诉讼监督立体格局,增强了监督实效。至今,该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追诉漏犯并被法院判决有罪21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1件,监管机关已全部纠正。这是该院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出现的心成效。
2009年6月,县政协委员向县检察院提出的“关于构建起诉讼监督立体格局”的建议,得到县政法委的积极支持和县检察院的积极采纳,南丰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全县加强诉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该县公安、法院、税务、工商等19个重点成员单位分别签署文件,建立了业务交流、案件移送和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根据文件规定,检察机关每年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2日内,应向该院送达文书副本和主要案情报告;每月底,由行政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案情和处理情况,书面告知该院。
“成为诉讼监督立体格局中的一员后,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中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为我们提供指导和帮助,我们也增强了接受监督意识,积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近日,南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动向检察院反映,傅坊乡5位村民在建房中使用了由蒋某提供的钢筋,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该院提出,认定蒋某行为是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查明蒋某销售的同一批次钢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牢牢锁定相关证据,如涉嫌犯罪立即向公安机关移送。该局经过调查,认定蒋某销售的同一批次钢筋虽不是都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应对已销售商品质量负责,从而为村民挽回了5万余元经济损失。(朱树群、赵敏、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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