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紫霄镇政府和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帮我们解决了多年的山林权属纠纷,我们现在可以安心发展生产了。”日前,南丰县紫霄镇禾溪村际上村小组余校生等村民与中、下塘村小组村民的山林纠纷,在当地镇政府和县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终于得到化解,双方都表示满意。近年来,南丰县高度重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调处力度,使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在“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法调处”的轨道上有序推进,维护了社会稳定。
该县高度重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县领导对每起林权纠纷案件做到亲自阅卷、听取汇报,指明调处的重点和化解的办法。在林权纠纷调处过程中,该县始终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对林权纠纷双方当事人,不管是初次接待、调查取证,还是双方协调、最终结案,都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灌输其中。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各级调处人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该县严格依照《森林法》和《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坚持依法调处。在程序上,凡乡镇范围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权争议,由乡镇直接调处;乡镇范围内单位之间,或经乡镇调解3次以上均无效的林权争议,当事人可直接向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申请调处,所在乡镇协调配合;跨乡镇的林权争议,由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直接调处。
据悉,仅去年,该县就调处林权纠纷47起,涉及面积1.3万亩。(付志平 周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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