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在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工作中,采取“六项措施”,扎实推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分类,分别建立了问题台账11个,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是安装电子显示屏。通过电子显示屏将药品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惠民政策等进行公示,确保阳光收费落实到位。
三是实行廉洁行医承诺制。各基层医疗单位向社会作出廉洁行医承诺,医务人员与医疗单位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
四是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公示医务人员信息,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对举报投诉一经查实的,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
五是完善网上采购统一配送制。利用省级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县卫生局与中标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统一配送。安装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药品电脑管理、电子处方、电脑直接划价,避免了药品价格因工作人员误记而导致的乱收费现象。
六是强化医药医务责任追究。对照“八查八看八纠”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共督检问题11个,涉及205人次,主动上交廉政账户资金51095元。受理举报投诉5人次,均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对推动工作不力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查处医药医务“阳光行动”案件1起。(谢勇 黄帝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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