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以廉洁、高效、便民的优质服务,构建法律援助“快车道”。1—6月份,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600多人次,接受法律援助71起,代写文书83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000多张,为群众减轻负担达4万元以上,该中心获得由省司法厅颁发的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县司法系统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县12个乡(镇、场)、街办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建立起“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人民调解员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开辟了困难群众维权绿色通道。
为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面,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服务大厅显眼位置,制作悬挂了服务公示牌,明确了法律援助的程序、范围、对象及热线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制定落实了《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制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等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与此同时,该县不定期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散发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依托各媒体,对有关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宣传,扩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影响力。(胡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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