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设;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根据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落实国家、省、市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协调和安排国家、省、市、县拨款的建设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
5、管理和协调县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实施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7、研究分析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经济作工作。
8、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9、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
11、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2、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和重大问题。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成员:
曾水旺: 主任
李绍华: 党组书记
李鹏飞: 副主任
张红鹰: 副主任
赵志应: 副主任
韩学丽: 纪检组长
罗喻亮: 工会主任
办公室电话: 3226158(发改委) 3202775(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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