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案件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案件质量,近日,南丰县纪委制定出台《案件主审人负责制度》,对审理案件实行案件主审人负责制。
该制度规定,审理违纪案件实行主审人负责制。主审人对所审案件的全过程及案件质量负责,协审人在主审人安排下协助审理案件。主审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履行制定审理方案、办理受理手续、全面审阅案卷、提出补证意见、协调有关问题、进行审理谈话、撰写审理报告、征求单位意见、汇报审理意见、履行见面程序、办理执行手续、及时装卷归档、督促处分落实13项职责和任务。该制度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主审人员的责任心,保障了审理工作各环节的连续性,对提高案审效率和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袁智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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