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丰县在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全面覆盖。 明确职责,规范村卫生所服务行为。该县明确了乡村医生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任务,确定了乡村医生为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
加大投入,实现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全面覆盖。该县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通过省财政补助、县财政奖励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乡村医生自筹,共投入386万用于卫生所建设,同时聘用了300名乡村医生到村卫生所执业。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中的监管作用,大力开展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
落实政策,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问题。该县积极探索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建立乡村医生合理补偿机制。在每个乡镇均选择一个村卫生所作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试点单位,确保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彭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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