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干警前往该县城建局及其下属单位,大力开展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预防,深受城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欢迎。
开展警示教育。该院为县城建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警示教育讲座3场,受教育人数达260余人。在警示教育讲座中,该院结合检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当前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危害和原因,并提出了教育为先重预防、强化监督促规范、以人为本抓管理、打防并举保平安等预防建议。听取讲座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讲座使自己思想上受到很大的触动,法制意识得到增强,今后一定会警钟长鸣,远离犯罪。
制定协作制度。该院与县城建局制定了《共同开展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制度》。该制度要求双方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预防商业贿赂犯罪。城建局在工作中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线索,或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的问题中发现有涉嫌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应及时移送该院;该院应当及时审查办理,并积极帮助发案单位挽回经济损失。该院收到对城建局有关部门或个人的举报,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应向城建局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对举报中反映的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城建局通报,适时提出检察建议,提示城建部门加强教育和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城建局对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有关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检察机关。该制度要求还要求共同开展预防对策的研究、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沟通联系。该院在城建系统聘请了3名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负责联络检察机关,协助在检察机关在城建系统开展预防工作。(通讯员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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