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西省南丰县已进入防汛期。近日,南丰县检察院采取有力举措,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南丰县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汛期档案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档案管理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院办公室正、副主任和档案管理员。领导小组对汛期档案安全管理进行统一领导,在受到危及档案安全的水灾时,负责组织实施高效有序的档案抢救工作,将档案转移至安全场所。
同时,南丰县检察院制定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成立了汛期档案保卫突击队。突击队主要成员为法警和年轻体壮的干警。突击队成员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突击队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事发现场投入抢救档案工作。并制作各类档案位置示意图,将档案按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级别,将一、二、三级别的档案分放在不同的位置并详细做好示意图。要求当遇到水灾时,救助人员首先救助一级档案,以此类推,按照轻重次序实施抢救,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此外,南丰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检查。南丰县检察院汛期档案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为:档案状况;库房温湿度监控情况;档案防潮防霉的各项措施;档案设备、库房电器线路及楼顶门窗等状况;应急器材和物资储备情况。(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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