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19时许,琴城派出所民警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南丰大道第四盏灯迎宾门下有一个中年男子手持镰刀砍砸一辆大众朗逸牌小轿车,情绪十分激动。我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向所领导汇报并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局领导叶郁青副书记、黄水平副局长、周志魁副局长、章晓坚副政委及琴城派出所所长刘剑斌、刑侦大队长游坤生等领导先后赶到现场。当时现场周围都是过往群众,该男子情绪十分激动,手持镰刀,如果不立即控制住该男子后果十分严重。在局领导的指挥下,我所民警协同特巡警大队的民警立即控制现场,将群众疏散。局领导叶郁青副书记、黄水平副局长、周志魁副局长、章晓坚副政委等局领导身处一线对该男子进行劝抚,说服工作。经过局领导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安抚,该男子终于平静了下来并放下了镰刀,在局领导的指令下,我所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住该男子并将该男子带到了刑侦大队进行询问。经调查,该男子名叫黄某,现年40岁,南丰县付坊乡人。7月23日晚18时许,黄某在迎宾门下因曾某(男,43岁,南丰县琴城镇茅店村人)阻了路一事,双方发生打架斗殴,后黄某一气之下从家里拿来镰刀将停放在迎宾门下的一辆大众朗逸牌小轿车的车窗玻璃砸烂。琴城派出所经过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曾某进行了行政拘留七日,对黄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了黄某作案的镰刀。
在“百日整治”行动中,局领导运筹帷幄,亲临一线指挥作战,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在7月23日晚的行动中,周围群众对局领导这种不顾个人安危,果断处置的做法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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