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以来,南丰县检察院联合县交警、教育、交通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治理,切实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开展校车安全整治过程中,该院主动与相关部门联手,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截至目前,该院检察干警与相关人员一道已散发校车安全资料2000余份,举办专项讲座6场,召开校车安全座谈会9次。同时,该院还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以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搭载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与此同时,该院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向县交警、教育等部门发出专项检察建议,建议交警部门强化巡查处罚机制,在学校和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期,加强对校车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路检路查,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建立校车随车照管人员举报制度,随车照管人员对无法制止驾驶人不安全行车的,应立即向交警队举报。上述检察建议已被县交警、教育等部门采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赵敏 本报记者 胡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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