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丰县质监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县各乡镇豆芽、糕点、米粉干、水粉、豆腐皮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执法调研。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南丰县质监局率先行动,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对该县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本次执法调研工作中,南丰县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调查了该县各乡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家。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了解了当前小作坊生产加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向各小作坊业主宣贯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征求了对《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南丰县质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好该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讯员章劲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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