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大力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两年来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1201人、农村低保对象849人,使低保工作步入健康、规范的发展轨道。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南丰县着力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网络。一方面,该县严把低保对象入口关,对低保待遇的申请,实行三榜定案,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金额“三公开”;另一方面,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采取上门上户、邻里访问、单位证明等方式,对低保对象的经济收入变化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年保障标准的,取消其低保资格,对确实困难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与此同时,该县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将城镇低保常补对象保障标准由以前的每月180元提高到240元、非常补对象由120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90元。目前,该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6514人、农村低保对象7010人,人均月补差水平分别为127元、53元。该县还建立了低保应急救助预案,针对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肉类、燃气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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