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南丰县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委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南丰县财政局正式启动“财园信贷通”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设立资金。预算安排1000万元至该县工业园区,作为“财园信贷通”保证金。
二是成立机构。成立 “财园信贷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财园信贷通”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成员单位由县财政、工信、园区、工商、税务、国土、司法等部门组成。
三是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做好“财园信贷通”的总体协调工作;县工信委、园区负责全县中小微企业名单的提供、贷款企业推荐;县财政局负责实施方案的起草、保证金的筹集拔付;各合作银行、县金融办牵头对园区、工信委推荐的中小微企业的筛选工作。
四是规范范围。申请享受“财园信贷通”支持的贷款企业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社会诚信良好;在工业园区内,已具备正常经营条件;上年度已缴纳税收总额达5万元以上;单个企业申请“财园信贷通”可获得一年期内500万元及以下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遵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最高上浮上限不超过30%的幅度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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