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延伸检察触角,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地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该院实行对未成年犯罪人跟踪回访机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设立专门的联系簿,记录各类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由侦监监督、公诉、监所检察部门对涉罪未成人的服刑情况、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跟踪和检察监督,确保未成年罪犯得到有效改造。
同时,该院积极提出对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形成年度分析报告的基础上,该院探寻发案原因,总结作案规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如该院在办理曾某等人抢劫案时,针对发现的个别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入校问题,及时向辖区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发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对保障校园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还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人心理的检察人员担任县新区小学、县职业中专的法制副校长,把预防工作重点放到学校,通过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画展、发倡议书、开辟专栏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倡议广大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素质,使其远离犯罪,健康成长。2013年以来,受教育学生达2600余人次,使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了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此外,构建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机制。该院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的协调配合,对未成人违法犯罪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互通信息,有针对性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帮教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团委的协调配合,在南丰县检察院的提议下,该院与县团委共同制定了全县“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治综委转发到全县有关单位。该院还加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的沟通联系。每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密切与该未成年人家庭的联系,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共同研究强化家庭教育、促进其健康成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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