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防治生态环境领域腐败犯罪、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开展了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开展涉及“保护生态环境”预防调查2次;法制宣传、警示教育3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涉及“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检察建议2份,所提检察建议均被有关单位接受采纳。
据悉,该院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出台了《关于开展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在“保护生态环境”专项预防工作中,突出预防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严重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包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破坏和阻碍生态环境建设,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
同时,该院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三宜南丰”(宜居、宜业、宜游)目标,促进建设美丽南丰。在生态环境保护、源头治理、项目环评等方面,深入白舍、紫霄等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守住生态底线专题预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对镇村基层干部上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课,接受警示教育的镇村干部达100余人。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法治环境。
该院还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结合该院近年来查办的县林业部门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开展了个案预防。采取“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座谈、一案一回访”的工作流程,深入发案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了立体预防,做到发案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方。(通讯员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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