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保障律师、检察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今年以来,南丰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形成律师权利保障有力、检律关系和谐、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局面。
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该院积极为辩护律师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对依法案卷的辩护律师要求提供电子案卷材料的,并允许他们采取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多种方式复制案卷材料。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律师18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 16次,复制、打印材料860页。同时,认真监督看守所落实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该院通过向在押人员宣传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检察官主动与在押人员谈话以及检察官经在押人员申请约见后与其谈话等方式,了解看守所落实相关规定的情况,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全力保障在押人员依法实现律师会见权。
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参加,依法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对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及时安排听取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同时,注重相互交流意见,建立律师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重要诉讼环节,必要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邀请律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交流案件处理意见。另外,还建立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与县司法局、县律师协会和律师召开联席会议,对律师执业权的行使与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探讨。
加强构建相互监督机制。该院出台《关于构建检察官与律师相互监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辩护律师的控告申诉权和辩护律师执业的监督权。
南丰县检察院通过“三个加强”,建立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形成律师权利保障有力、检律关系和谐、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良好局面。(赵敏)
【相关新闻导读】
·南丰县检察院拓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广度和深度
·南丰县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南丰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审查逮捕阶段讯问
·南丰县检察院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