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民众普遍认为,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即使与儿女生活在一起,子女不孝以及迫于经济压力等等因素,老人的生活依然无法得到保障;另一个因素是由于现有养老制度的缺失,令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在家抬不起头来,有病没钱医治,在子女生活也困难的情况下,自身都难保,更难顾及到老人。
南丰信息网认为:子女孝顺父母、常回家看看,是每个家庭子女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个人感情来决定的一种普通伦理,这种伦理不需入法也应自觉遵守。赡养老人,既包括物质赡养,也包括精神赡养。要想让老人满意、高兴,不仅是给了老人多少钱,还要看老人是否能享受到精神慰藉。如果忽视了老人的精神慰藉,往往会导致老人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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