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6国道会昌县麻州镇路段一辆重型货车因追尾,碰撞前方一辆停放在道路右侧的重型半挂车,导致重型货车副驾驶室乘客严重受伤。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南城籍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车,当行驶至206国道会昌县麻州镇路段时,听到车辆右侧发出刺耳的声音,于是王某立即靠边停车,然而车身仍占据近二分之一的右侧机动车道。就在王某在检修车辆时,后方一辆由南丰籍驾驶员邹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直接撞了上来,由于后车副驾驶位置直接碰撞前车尾部,整个副驾驶室被撞严重变形,所坐副驾驶室乘客身受重伤。
据民警介绍,前车驾驶员在停放车辆检修时未在来车方向放置任何交通警示标志,并且事发路段为禁停路段,而后车事发时因车速太快,未来得及采取制动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交警提醒:车辆发生故障时,尤其在视线不好的傍晚和夜晚,一定要开启应急灯,并在规定距离内设立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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