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南丰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把握企业法律需求,积极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服务企业的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的新平台。该院在工业园区设立检察工作服务站,建立与民营企业联系点,及时解答民营企业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制作《检察官与民营企业联系卡》,印制了含有联络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主要职责以及该院监督电话的名片,在新的企业进驻后,及时将联系卡发送至民营企业相关人员,方便其遇到法律问题及时联系检察官;确定专门服务人员,选派业务知识精通、工作经验较丰富的优秀检察官,发挥专业优势,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企业通过正当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该院开通涉企案件优先办理通道,对侵害企业财产及经营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做到快捕快诉;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实行优先办理机制,避免因陷入繁琐的诉讼程序而影响其发展;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民营企业收受、索取贿赂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优先查处。在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同时,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注重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工作中凡是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注意掌握好“三区分三慎重”,即区分民营企业经济活动中不规范行为与违法行为、区分民营企业中个人的经济犯罪与企业的违章操作、区分民营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场所、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慎重动用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给经济发展、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确需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或提取企业财务资料的,严格控制范围,并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案件。(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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